中国建筑企业要在印尼长期承接工程,通常不能只注册一家普通PT PMA。应先按真实业务选择BUJK PMA或外国建筑企业代表处路径,再取得NIB、经验证的标准证书和对应SBU。非东盟外国建筑企业在BUJK PMA中的持股上限为67%,东盟为70%;技术人员、设备、业绩和协会会员都要形成真实、可核验的申请资料。

先判断走BUJK PMA还是代表处

外国建筑企业进入印尼,常见有两条路径。

第一条是设立BUJK PMA,即外国建筑服务企业与印尼本国建筑服务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印尼法人。它适合希望长期经营、积累本地业绩并建立本地团队的企业。

第二条是设立外国建筑服务企业代表处,即KP BUJKA。代表处不是“少办一张证就能单独施工”的捷径。取得对应经营许可后,它在每个项目中仍须与符合条件的印尼大型建筑企业组成KSO联合运营。具体项目还要满足工作份额、本地实施和技术转移等要求。

选择路径时,至少先回答四个问题:准备做施工、设计咨询还是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是一次性还是长期;母公司是否具备原籍国大型建筑企业资格;印尼合作方能否在相同子分类上满足要求。

67%不是“找一个印尼人占33%”

印尼公共工程部现行许可问答明确:BUJK PMA由外国建筑服务企业BUJKA与印尼本国建筑服务企业BUJKN合作出资。非东盟BUJKA的合计持股最多67%,东盟BUJKA最多70%。

更容易被忽略的是股东资格。个人、普通外资公司、非建筑类PMA或非建筑类PMDN不能仅为了凑结构成为BUJK PMA股东。外国股东应当是在原籍国从事建筑服务、持有可按规则进行能力等同认定的建筑资质、具有大型资格;印尼股东应是100%本国资本的BUJKN,持有大型SBU。双方的经营活动还要相同。

所以,尽职调查不能只看合作方愿不愿意持33%股份。还应核对其SBU状态、资格等级、子分类、过往项目、控制关系、争议记录和持续履约能力。股权比例正确但股东资格不正确,后续SBU和项目投标仍会被卡住。

建筑企业要形成“三证一能力”

印尼公共工程部把建筑服务经营文件概括为NIB、经验证的标准证书和SBU。

  • NIB: 企业在OSS体系中的经营识别号,但它不等于已经取得全部建筑经营资格。

  • 标准证书: 建筑服务子行业的风险导向经营许可文件,需要按要求完成验证。

  • SBU: 对建筑企业分类、子分类和能力资格的认证,是标准证书验证的重要基础。

  • 项目能力: 即使企业层面的证照齐全,具体招标和项目仍可能要求相应业绩、人员、设备、安全管理、项目许可或采购条件。

BUJK PMA只能申报大型资格。这意味着企业不应先按普通公司思路完成注册,再临时寻找一张SBU。主体、股东、子分类与能力资料应从项目模型倒推。

SBU审核看六类核心资料

根据印尼公共工程与住房部第8号条例(2022),SBU申请通过OSS的PB-UMKU入口连接综合建筑信息系统SIJK,并由获许可的建筑企业认证机构LSBU处理。核心数据包括:

  1. 年销售额及相应建筑合同业绩;

  2. 财务能力或资产;

  3. 建筑技术人员配置;

  4. 建筑设备的可提供能力;

  5. 反贿赂管理体系实施资料;

  6. 在LPJK登记的建筑企业协会会员资料。

协会会员是申请资料之一,但不能据此说“协会直接发SBU”。协会可以设立符合条件的LSBU,LSBU仍要取得许可并按认证流程审核,最终数据通过OSS、SIJK等系统衔接。

为什么“技术人员挂靠”是高风险说法

旧市场话术常把人员配置说成“借几本证挂上去”。现行认证规则要求按岗位配置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子分类负责人;相关建筑人员按规则应是本企业固定人员,不能同时在另一家BUJK兼任。人员数量与资格还要匹配企业申请的子分类。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核对的不只是证书照片,还包括人员身份、SKK有效性、劳动与任职关系、系统登记、岗位是否被占用,以及每个子分类由谁承担责任。用同一名人员在多家企业重复占位,可能在系统核验、续期、投标或项目检查时暴露。

设备也不一定全部购买。规则允许以自有或租赁证明体现设备能力;租赁协议通常至少覆盖申请时起一年。设备类型、数量、检测与SIJK记录仍要符合相应子分类,不能拿一张泛化租赁单覆盖所有工程类别。

一套更稳妥的办理顺序

第一步:把项目语言翻译成KBLI和子分类

不要只写“做建筑工程”。应明确是土建、机电安装、工业设施、设计咨询还是一体化工程,并核对未来投标所需子分类。

第二步:选择主体路径并预审股东

比较BUJK PMA与KP BUJKA的长期经营、项目合作和资格要求。若走BUJK PMA,提前核验中外股东的大型资格和同类业务。

第三步:设计股权与公司文件

非东盟与东盟股东的上限不同。章程、实际控制、董事监事、资本与经营范围要与建筑许可路径一致,避免公司成立后再返工。

第四步:并行准备能力证据

在注册过程中同步整理业绩、财务、技术人员、设备、反贿赂体系和协会会员资料。内部访谈中,真正拉长周期的往往不是公司名称审批,而是这些能力证据迟迟不完整。

第五步:通过OSS/SIJK申请SBU并验证标准证书

选择覆盖目标子分类的获许可LSBU,按系统要求提交、补正和接受认证。取得文件后还要核对名称、子分类、资格和人员设备数据是否一致。

第六步:进入项目级合规

企业证照不代替具体项目的招标资格、KSO安排、PBG/SLF、安全管理、外籍用工、税务或其他行业要求。签约前应再做一次项目许可矩阵。

办理前建议准备的核验表

建议企业先整理母公司建筑资质和近年业绩、拟申请业务与子分类、印尼合作方SBU与股权资料、拟任技术人员及SKK、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预计投标项目和合同模式。资料越早按同一子分类对齐,越能减少“公司有了但不能投标”的空档。

前海共好成立于2015年,通过深圳与印尼双地协同服务中国企业落地印尼。针对建筑工程项目,可协助企业梳理主体路径、KBLI与子分类、股东资格、SBU资料缺口及注册后许可衔接;具体认证和项目结论仍以印尼主管部门、获许可认证机构及项目文件为准。

信息来源

  • 印尼公共工程部Sahabat PU《建筑服务子行业风险导向经营许可问答》(核实日期:2026年7月21日)

  • 印尼公共工程与住房部《第8号条例(2022)建筑服务业务实体认证指南》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14号政府条例(2021)建筑服务法实施条例修订》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第49号总统令(2021)投资业务领域清单修订》